欢迎访问华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关于评选2018年贤銮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福建省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第三十一届(2018年)奖学、助学实施细则》和《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拟于9月下旬评选2018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遵照《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必须从各学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产生。申请者的学习成绩认定为入学以来的平均学习绩点。

3.名额及比例分配。今年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500/人,名额50个。各学院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见附件2)。

4.申请者应先填写《华侨大学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3),并提供入学以来的成绩证明(加盖学院公章)、有关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经班主任推荐,学院评审后送交学生处,学生处组织推评候选人,进行全校公示后将公示结果向贤銮福利基金会推荐。

5.请于108日前将《华侨大学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

      2.推荐名额控制数

3.华侨大学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学生处

                  2018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