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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期承志•砺学阳光自助营的通知

泉州校区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加大资助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我校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期承志·砺学阳光自助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1. “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中2016级本科生(为主)、2017级本科生。

2.2016级本科生须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限学年),2017级本科生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

3.按照“单位选送,统一录取”原则,学院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的推荐5名,学院学生数在1000人以下的推荐3名。

二、培养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部分,抓住“一个核心”,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两项能力”,即着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三项教育”,即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逐步探索建立一条“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通道,让学员实现从受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完美升华。

三、培养周期

2018年4月-2018年9月(学员须参加暑期社会实践)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文件精神,承志·砺学阳光自助营中2016级学员将聘任为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2.承志·砺学阳光自助营既是我校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互相学习、共同成长、综合素质再提升的重要平台,也是我校加强资助宣传工作的重要平台。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组织报名和推荐工作。

3.请泉州校区各学院于3月23日上午10点前将《第一期承志·砺学阳光自助营学员报名表》、《第一期承志·砺学阳光自助营学员推荐汇总表》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泉州校区金川活动中心304),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zztx@hqu.edu.cn


附件:

1. 第一期承志·砺学阳光自助营学员报名表

2. 第一期承志·砺学阳光自助营学员推荐汇总表


                                                     学生处

                   2018年3月12日